3月15日上午,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一行前往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调研督导基层派出法庭和诉源治理工作。
戴军院长一行深入三门坡人民法庭、云龙人民法庭实地查看了诉服中心、审判庭、调解室、党员活动室、办公区、干警宿舍、食堂等,详细了解了法庭的人员编制、软硬件设施、后勤保障、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审判质效、干警工作生活等情况。戴军院长以三门坡人民法庭悬挂的名人名言“德如深山幽兰,不言自芳”勉励法庭干警要扎根基层,乐于奉献,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优势,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与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在听取琼山法院院长马传煌以及三门坡人民法庭、云龙人民法庭庭长工作汇报后,戴军院长对2个法庭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工程,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是司法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也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有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新需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有利于以法治方式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利于健全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要加强统筹谋划。认真研究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省高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南法院人民法庭工作考评办法》以及考评指标体系的内容,把握“枫桥式人民法庭”实质内涵,对标对表考评指标体系,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的目标、时间点、路线图,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要更新审判理念。办理案件不能“结案了事”,要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在“引进来”多元解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做实“走出去”,一体推进诉源、执源、信源治理,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动做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积极做实司法调解,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办理具体的案件关注、思考类案的成因,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工作意见,突出司法理念的“治理”引领,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四要强化科技应用。加快智慧法庭建设,推进现代科技在人民法庭办公办案的运用,方便群众诉讼,提升司法效能。开展庭审智能化改造,探索在村(居)委会建设智能终端,或者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实现居民家庭互联网庭审、普法教育等功能。
五要打造特色品牌。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结合基层基础示范化建设,因地制宜、因院制宜、因庭制宜,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点,深入挖掘和认真总结人民法庭在推动源头治理、推进多元解纷、化解涉农纠纷、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努力打造具有自贸港辨识度的人民法庭品牌,引领全省人民法庭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出新贡献。
六要加强队伍建设。要根据辖区人口、案件数量、基层社会治理任务等因素合理配备人员,向案件数量多、基层治理任务更重的人民法庭倾斜。探索建立院本部与人民法庭人员定期轮岗交流机制,新入职人员优先选派到法庭工作锻炼。落实人民法庭长期工作人员在入额遴选、晋职晋级、领导干部选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机制,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年轻干部锻炼基地、审判骨干培养平台、领导干部成长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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