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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于洪区法院:优秀庭审以案释法当庭厘清争议事实

时间:2024-12-25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0

  

   近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开展“示范庭”庭审观摩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青年干警等观摩庭审、评分评议,旨在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以案释法,推动司法审判质效提升。

  本次“示范庭”由于洪区法院北陵法庭副庭长于茗芳独任审理,公开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庭审中,法官精准归纳案件争议焦点,以被告是否应对原告房屋漏水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及赔偿的依据、金额,引导当事人将问题集中于案件争议焦点,避免无效庭审时间。法官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厘清当事人之间有争议的事实。庭审流程严格精细、组织规范高效、审理重点突出,展现了司法审判的严谨与公正。

  ·法官提示·

  因房屋漏水引起的纷争看起来是小事,却关系着大民生。此类案件与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在房屋的建设、使用及维护过程中,各方均应恪守审慎注意与尽责之义务,以防患于未然。一旦房屋漏水事件发生,业主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注意保留证据,方便日后定责。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166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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