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法院紧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部署,在沈阳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诚履职,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
王志文作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助力防范化解风险。打造全国一流金融法庭,发挥集中管辖优势,对“七市一区”56家基层法院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与金融监管部门联动,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预警金融风险。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全力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眼更高水平司法保护,评估涉企案件10.9万件,修复企业信用2027件,努力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审结侵犯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23件。与市工商联会签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在市营商局支持下建成沈法营商亲清会客厅。苏家屯区、辽中区等法院设立法官服务站、巡回审判点,为企业提供“问诊式”法律服务。沈河区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齐某等3人在商业景区非法运营、寻衅滋事、变相收取“保护费”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
依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庭在全省的辐射引领作用,审结某扫地机器人专利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5537件,助力新兴产业“强筋壮骨”;对故意侵权、重复侵权者,判处赔偿总额达2552万元,让真创新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与版权局共建协同保护治理模式,被写入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发挥涉外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38件。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践行“两山”理念,审结环资案件611件;发挥辽河流域(生态廊道北部地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优势,开展跨域巡回审判,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24件。坚持修复性司法理念,浑南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让损害生态环境者用“真金白银”修复“绿水青山”。
助推法治沈阳建设。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沈阳赛道任务,牵头指标连续7个季度走在前列。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行政案件4026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召开新闻发布会14场,发布典型案例68个,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倾力审好群众身边案。以“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审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案件6.72万件。审结婚姻、继承案件2.38万件,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57万件,妥善审理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网约司机等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维权纠纷,皇姑区人民法院与人社部门联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获评全省法院创新成果。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3件,守护老百姓“餐桌上”“药瓶里”的安全。审结电信网络犯罪1426件,守住群众“钱袋子”。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审结案件1504件,联合消协发布“旅游消费提示”,助力擦亮文旅品牌。
加强“一老一小”权益保护。依法严惩“养生套路”“理财骗局”等涉老诈骗犯罪13件,守护群众“养老钱”。推动家校共育,发挥109名法治副校长作用,讲授校园安全等“法治第一课”;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76份,督促“甩手”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前多元化解,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两邻”共建、“三零”共治体系,邀请118个调解组织入驻法院调解平台,推动物业等9类纠纷先行调处化解。和平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创新“工会+仲裁+司法”模式,化解纠纷2686件。强化诉中实质解纷,调解结案6.1万件,增长2.3%。注重“抓前端、治未病”,聚焦多发类案,发出建议116件。
优化便民诉讼服务。网上立案13.84万件,电子送达司法文书163.78万份,推进诉讼服务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创新建工纠纷鉴定“摇号+竞价”机制,为群众节省鉴定费2292.48万元。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执结案件16.59万件,执行到位364.49亿元。加强执行联动,对接沈阳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新增8项查询功能,解决查人找物难题。完善司法拍卖机制,成交38.8亿元,提高执行效率。打击拒执行为,慑拘履行3066人,司法拘留425人,移送追诉40人,推动结案2.28万件,促进法院裁判有效执行。强化执行公开,37名代表委员见证执行,发挥“宣传一案、教育一片”作用。
(四)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精细化、一体化、闭环”管理,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检表”作用,开展大数据会商、面对面评议34次,找准症结、做实整改。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适用简易、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15.81万件。27个人民法庭在基础设施、法庭管理、诉讼服务、信息化和文化建设等5个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法庭“促进乡村振兴”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典型案例;康平县人民法院北四家子、张强法庭“调立审执”一体化机制获评全市首届制度性创新成果。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沈阳两级法院涌现出辽宁政法系统“榜样力量”侯杨、全国模范法院大东法院等一批先进典型,39个集体、67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荣誉。
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深化“审学研”一体化机制,评选21名市级审判业务专家,11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104篇论文在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奖,于洪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考试作弊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和提升法院工作
沈阳两级法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3次;沈阳中院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代表建议29件、政协提案7件,获得满意评价;保障代表委员履职,走访联络1460人次,代表委员走进法院监督指导工作109次。拓宽司法公开,邀请社会各界参加“开放日”2520人次,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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